警惕不良信息诱惑,共建清朗网络空间,警惕不良信息诱惑,共建清朗网络空间
当前网络空间中,虚假信息、低俗内容、网络谣言等不良诱惑时有出现,不仅误导公众认知,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,更破坏了清朗的网络生态,对此,我们需提升媒介素养,增强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;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,强化内容审核与监管;社会各界需共同参与监督,抵制不良信息传播,唯有个人自觉、平台尽责、社会协同,才能共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,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正能量、促进文明交流的健康发展沃土。
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普及,网络信息呈现爆炸式增长,但其中掺杂的淫秽色情、暴力低俗等不良内容也随之蔓延,诸如“日韩类淫秽视频”这类打着“免费”“高清”旗号的信息,不仅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,更对个人成长与社会和谐构成多重威胁,此类内容常通过非法盗链、境外服务器等隐蔽渠道传播,背后往往潜藏病毒植入、信息窃取、诈骗勒索等黑色产业链,亟需我们提高警惕、坚决抵制。
认清危害:不良信息是侵蚀社会的“网络毒瘤”
“日韩类淫秽视频”等不良信息,本质是对人性的扭曲与对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,从个人层面看,长期接触此类内容会导致价值观畸形,诱发心理依赖,甚至诱发性犯罪、暴力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,尤其对青少年而言,其正处于身心发育关键期,过早接触淫秽色情内容极易产生错误的性认知,扭曲对两性关系的理解,甚至模仿视频中的违法行为,造成不可逆的心理创伤,从社会层面看,这类内容的传播污染网络生态,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与文明、和谐的网络环境背道而驰,更值得警惕的是,多数“免费视频”平台实为钓鱼陷阱,通过诱导用户点击恶意链接、下载非官方插件,窃取银行账户、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,导致财产损失与隐私泄露,甚至沦为网络诈骗、洗钱等犯罪的温床。
法律红线:传播、观看均触碰法律底线
我国法律对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有着明确且严厉的规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八条明确,制作、运输、复制、出售、出租淫秽物品或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,可处拘留及罚款;情节严重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三条、第三百六十四条,构成制作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,值得注意的是,即便单纯的“观看”行为虽不直接构成犯罪,但属于法律禁止的不良行为,助长了非法产业链的滋生蔓延,违反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中“文明上网”的要求,需受到道德谴责与纪律约束,网络空间绝非“法外之地”,任何试图通过传播不良信息牟利的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健康上网:选择合法渠道,提升媒介素养
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,我们需树立“理性上网、文明用网”的观念,主动远离不良信息,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文化资讯,优先选择国家认可的视频平台(如央视影音、腾讯视频、爱奇艺等正版平台)、数字图书馆等,这些内容经过严格审核,既健康合法又能满足精神文化需求,需提升媒介素养,学会辨别信息真伪:对“免费”“独家”“猎奇”等诱惑性标题保持清醒,不轻信弹窗广告,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,不下载非官方应用,家长与学校应协同发力:家长可通过安装青少年上网保护软件(如国家网信办推出的“青少年模式”)、设置设备使用时间限制等方式加强监管;学校应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,通过案例分析、情景模拟等方式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,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,从源头上抵制不良信息侵蚀。
共同责任:多方协同,共建清朗网络生态
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,作为网民,我们应自觉遵守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,发现不良信息及时通过中央网信办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”(www.12377.cn)、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等渠道举报,共同斩断非法传播链条,互联网企业更需履行主体责任,加大内容审核技术投入,采用“人工审核+AI识别”的双重机制,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实时筛查,对违规账号采取封禁、限流等措施;完善用户举报快速响应机制,从源头上遏制不良信息传播,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,推动建立网络内容评价标准;媒体应发挥舆论引导作用,宣传网络安全知识,曝光典型案例,形成“人人抵制不良信息、共建清朗网络”的社会共识。

网络空间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更非“欲望放纵场”,让我们从自身做起,坚决抵制“日韩类淫秽视频”等不良信息,选择健康、合法的网络生活方式,以实际行动守护网络生态的清朗,为构建文明、和谐、有序的数字家园贡献力量,唯有每个人成为网络文明的践行者,才能让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正能量、服务人民的精神家园。
姿阳网版权声明:以上内容作者已申请原创保护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,侵权必究!授权事宜、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,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,我们将尽快回复您,谢谢合作!